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力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15万台起重葫芦和1万台液压工具建设项目 |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工业园区青龙路东首 | 浙江力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25万元,利用企业现有厂房,新增抛丸机、喷砂机、喷粉房、烘箱等设备,形成年新增 15万台起重葫芦和1 万台液压工具建设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2、废气污染物:①固化废气、胶粘废气: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②焊接烟尘:移动式除尘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③抛丸/喷砂粉尘、喷塑粉尘):滤芯除尘器+15m排气筒。 3、固体污染物: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施工设计建设。 4、噪声: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加强日常 维护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3027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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