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黄柯村) 和美 乡村整体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黄柯村)和美乡村整体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 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建设资金 村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黄柯村)和美乡村整体设计项目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 孙庄街道韩庄村(黄柯村)辖区
( 2 )工程规模: 涉及韩庄村(黄柯村)和美乡村整体设计,招标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限价为 30 万元。
( 3 )招标范围: 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黄柯村)和美乡村整体设计,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四榆南北路道路建设、灰改黑工程; 204 国道西侧辅道、富民路、黄韩路、孙庄路、韩庄路道路绿化;韩庄 5 组、 6 组、 7 组河道整治、河道护坡;全村亮化工程;全村标识牌、公益广告等整体规划设计及各子项 目施工设计。
提供项目成果包含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交易发起人要求的点位施工图设计、建设全过程所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前期咨询、设计审查、 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与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决算送审、常态管护等各环节的全过程服务,施工期间应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出具相关专题报告,如需设计变更,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设计规范出具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交易发起人不再另行支付)。
( 4 )设计工期: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提供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方案(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交易发起人要求的点位施工图。
( 5 )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GXG202404242278(GK003)001001 | 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黄柯村)和美乡村整体设计项目 | 30.00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 1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5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 1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5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3.3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交易响应人应配备其他项目组成人员:结构、建筑、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资格或工程师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3.4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3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美丽乡村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 ) 、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如以上材料不足以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3.5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4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其他条件: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企业资质证书; c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d. 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e. 授权委托书; f 、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g 、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h 、交易响应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限中 1 个标段。
4. 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 CA 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14 :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 4500 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8. 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 - 电子交易平台 -- 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 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 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南通市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 11 组
联系人:戴小冬
电 话: 18795452015
9.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代理: 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东大街 2 号 7 幢 1048 室
联系人:刘仕宸
电 话: 0513-888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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