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4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A3212021886000014 | 项目名称 | 2024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12021886000014001002 | 标段名称 | 二标段: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改造工程设计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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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5月10日 |
工程类型 | 设计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A3212021886000014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批准2024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4]3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为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二标段: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改造工程设计、五标段:福寿苑、农民公寓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供电新苑改造工程设计、四标段:人行宿舍改造工程设计、一标段:康莲小区(三号区)改造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 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 )、康莲小区(三号区)、供电新苑、福寿苑、农民公寓(南山寺路11、13、19、21)、人行宿舍 2.2工程规模: 拟对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 );康莲小区(三号区);供电新苑;福寿苑;农民公寓(南山寺路11、13、19、21);人行宿舍等 6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建筑面积约 33.03 万平方米,涉及房屋 123 幢,改造内容包括楼栋改造给排水管网改造、停车位改造约 650 个、内外墙出新约 13 万平方米、绿化提升、增设充电桩 350 个、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更新等 2.3工期要求: 20,20,20,20,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021886000014001002 | 二标段: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30.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5 | 五标段:福寿苑、农民公寓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9.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3 | 三标段:供电新苑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26.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4 | 四标段:人行宿舍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9.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1 | 一标段:康莲小区(三号区)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59.0 | | 2.5付款方式: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核对后依据双方确认价一次性付清余款(上述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 时间要求: 2 02 3 年 11 月 - 202 4 年 4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 2)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 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类似 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的类似 项目 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 分 设计方案部分: 88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2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 投标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 为 评标基准价 。 说明: 1. 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 2 .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特殊情形下, 评标基准价 调整方式: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 评标基准价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 | / | / | 2.2.4 (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1. 总体设计思路 ( 8 分) | 投标人的总体设计思路 ;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2. 设计的特点 分析( 8 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 分析;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3. 关键技术问题的 认知 及其对策措施 ( 16 分) | 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的 认知 及其对策措施; 好, 12分(含)-16分(含); 良, 8分(含)-12分(不含); 一般, 4分(含)-8分(不含); 差, 0分(含)-4分(不含); | 4. 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 以及 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16 分) | 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好, 12分(含)-16分(含); 良, 8分(含)-12分(不含); 一般, 4分(含)-8分(不含); 差 , 0 分 (含) -4 分(不含) ; | 5.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措施 ( 16 分) | 对 投标人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进行 评分 。 好, 12分(含)-16分(含); 良, 8分(含)-12分(不含); 一般, 4分(含)-8分(不含); 差, 0分(含)-4分(不含); | 6. 设计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 8 分) | 对设计质量的管理和保证措施 进行评分。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7.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 8 分) | 对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进行评分。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8.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 ( 8 分 ) |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2.2.4 (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1 0 分)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 0.1 ,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 0.2 ,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2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 建筑设计 ¨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 /基准分×( 2 分)(基准分为 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 企业业绩考核得分 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 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 作为评审依据 { 该申报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 设计 )} 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 企业业绩考核得分 按 100 分计取;该申报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 设计 ) 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 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 0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 0。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迎春西路656号 | 地址: | 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tzzcdl@163.com | 联系人: | 秦鹏宇 | 联系人: | 陈梅 | 电话: | 0523-86689656 | 电话: | 0523-86889338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A3212021886000014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批准2024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4]3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为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二标段: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改造工程设计、五标段:福寿苑、农民公寓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供电新苑改造工程设计、四标段:人行宿舍改造工程设计、一标段:康莲小区(三号区)改造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 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 )、康莲小区(三号区)、供电新苑、福寿苑、农民公寓(南山寺路11、13、19、21)、人行宿舍 2.2工程规模: 拟对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 );康莲小区(三号区);供电新苑;福寿苑;农民公寓(南山寺路11、13、19、21);人行宿舍等 6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建筑面积约 33.03 万平方米,涉及房屋 123 幢,改造内容包括楼栋改造给排水管网改造、停车位改造约 650 个、内外墙出新约 13 万平方米、绿化提升、增设充电桩 350 个、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更新等 2.3工期要求: 20,20,20,20,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021886000014001002 | 二标段:机关住宅(莲花二号区)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30.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5 | 五标段:福寿苑、农民公寓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9.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3 | 三标段:供电新苑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26.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4 | 四标段:人行宿舍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9.0 | A3212021886000014001001 | 一标段:康莲小区(三号区)改造工程设计 |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 59.0 | | 2.5付款方式: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核对后依据双方确认价一次性付清余款(上述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 时间要求: 2 02 3 年 11 月 - 202 4 年 4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 2)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 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类似 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的类似 项目 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 分 设计方案部分: 88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2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 投标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 为 评标基准价 。 说明: 1. 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 2 .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特殊情形下, 评标基准价 调整方式: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 评标基准价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 | / | / | 2.2.4 (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1. 总体设计思路 ( 8 分) | 投标人的总体设计思路 ;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2. 设计的特点 分析( 8 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 分析;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3. 关键技术问题的 认知 及其对策措施 ( 16 分) | 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的 认知 及其对策措施; 好, 12分(含)-16分(含); 良, 8分(含)-12分(不含); 一般, 4分(含)-8分(不含); 差, 0分(含)-4分(不含); | 4. 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 以及 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16 分) | 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好, 12分(含)-16分(含); 良, 8分(含)-12分(不含); 一般, 4分(含)-8分(不含); 差 , 0 分 (含) -4 分(不含) ; | 5.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措施 ( 16 分) | 对 投标人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进行 评分 。 好, 12分(含)-16分(含); 良, 8分(含)-12分(不含); 一般, 4分(含)-8分(不含); 差, 0分(含)-4分(不含); | 6. 设计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 8 分) | 对设计质量的管理和保证措施 进行评分。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7.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 8 分) | 对 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进行评分。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8.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 ( 8 分 ) | 降低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措施。 好, 6分(含)-8分(含); 良, 4分(含)-6分(不含); 一般, 2分(含)-4分(不含); 差, 0分(含)-2分(不含); | 2.2.4 (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1 0 分)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 0.1 ,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 0.2 ,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4(4)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2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 建筑设计 ¨ 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下简称企业业绩考核得分) /基准分×( 2 分)(基准分为 150分,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 企业业绩考核得分 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 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 作为评审依据 { 该申报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 设计 )} 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 企业业绩考核得分 按 100 分计取;该申报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计算中已勾选的 设计 ) 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 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 0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 0。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迎春西路656号 | 地址: | 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tzzcdl@163.com | 联系人: | 秦鹏宇 | 联系人: | 陈梅 | 电话: | 0523-86689656 | 电话: | 0523-86889338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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