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引凤路 2.2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740m,引凤路上跨永定路桥梁段设计速度为30km/h。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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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计算出最终设计费并扣除已付款项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2设计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委派1名专业负责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桥梁专业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结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时间要求: 2022 年1 月- 2022 年 6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2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赵兵 电 话:0523-86883810 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健 电 话:0523-86882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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