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清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 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 ,码头采用直立式结构形式,框架平台长200米,宽30m,高程179m,通过两座150m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后方陆域长200m,纵深约160m,分为两级平台,一级平台高程186.5m,面积约18000㎡ 、二级平台高程为 196.9m,面积约12000 ㎡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39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 、 前期专项三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勘察部分:完成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逐桩超前钻孔勘察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阶段勘察服务。
设计部分:完成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 初 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 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及竣工阶段验收、施工现场及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符合规范要求和执行各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工程设计成果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前期专项部分:完成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项目涉及的 通航安全评价报告 、 航道影响报告 、 岸线使用合理性分析评估报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其中:
初步设计 ( 含概算 ) :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45 日历天之内完成,提交 报批稿 ;
施工图设计 ( 含预算 )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45 日历天之内完成,提交 报批稿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 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I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荣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10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1路136号韵叶花园4栋26-3 |
联系人: | 郑老师 | 联系人: | 蔡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2891318 | 联系电话: | 023-7238669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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