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及拿埠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及拿埠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人为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筹备。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单位: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1.2 项目名称:新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及拿埠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1.3 建设地点:吉安市新干县境内
1.4 招标金额:本项目设计招标控制价为到位资金的4.2%
(特别说明:因新点系统技术层面暂无费率招标选项,在系统填报招标内容时,无法在系统内以费率形式表述控制价,而只能以金额形式表述,费率最多只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为确保本项目在线完成招标程序,并避免投标单位后续无法正常报价,保证系统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在系统填报以“4.2元”的招标控制价来代替表述“4.2%”的费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系统填写投标报价时也应以“X.X元”代替表述“X.X%”的费率。如拟报价为4.0%,请以4.0元代替表述。投标报价及评标基准价数据应用时也将把“X.X元” 应用为“X.X%”的费率。所有投标人应对此全部响应,如未按此形式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错误造成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周期
招标范围:新干县中小河流(沂江河、溧江河、湄湘河、龙溪河)治理工程及拿埠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7日内签订合同,4月30日之前完成湄湘河、龙溪河、拿埠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10月30日之前完成沂江河、溧江河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1.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
6、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 03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8.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 03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8.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8.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
10.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0.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10.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话:135760096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屹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话:15170693682
监督单位:新干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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