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邯山经济开发区数字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邯山经济开发区数字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已由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重新审批邯郸邯山经济开发区数字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邯郸邯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上级专项资金、政策性融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邯郸邯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数字园区主要通过运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信息技术,搭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智慧交通、智慧环保等系统建设。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为孵化及研发标准化车间35500平方米,园区内供热管网25000米、供水管网35000米、天然气管网35000米、电力管廊2700米、污水管道12600米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2.1.2建设地点:河北邯郸邯山经济开发区。2.1.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2.1.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4 08:30至2023-03-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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