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3BJ100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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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兴区2023年小微绿地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约3.3公顷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大兴园林绿化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大兴区桐城行政办公楼A座1310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 18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并做好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设计最高限价为30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公告说明 | 响应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yljghk@bjdx.gov.cn,邮件标题:公告名称 参选企业名称)。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有无回避情况 |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负责大兴区2023年小微绿地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包括建筑规模约3.3公倾小微绿地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 |
项目编号 | ZJ2023BJ1000740 | 项目名称 | 大兴区2023年小微绿地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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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约3.3公顷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项目业主 | 大兴园林绿化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大兴区桐城行政办公楼A座1310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 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并做好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 |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设计最高限价为30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
公告说明 | 响应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yljghk@bjdx.gov.cn,邮件标题:公告名称 参选企业名称)。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
有无回避情况 |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负责大兴区2023年小微绿地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包括建筑规模约3.3公倾小微绿地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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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81298080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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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81298080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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