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县城道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西县县城道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已由临西县行政审批局以临行审审字〔202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西县县城道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临西县阳光大街、珠江路、清泉街、永济街、花都东街北段、朝阳大街、榆阳街、泰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业);同时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招标人、代理机构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活动,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9 00:00至2022-08-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临西县泰山东路北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徐振超 | 联系人: | 孟令勇 |
电话: | 0319-8567696 | 电话: | 0311-8069317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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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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