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邢台市农药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邢台市农药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原邢台市农药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 [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任泽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任泽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原邢台市农药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2.1.2招标编号:HBMQ2023-0052.1.3建设地点:任城镇西北永康街北侧润德路东侧北章固村北邢德路西侧2.1.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需修复污染土壤总面积13467.7㎡,修复方量为54400.1m3。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2.1.6勘察设计周期:3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力义务。联合体成员人数≤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9 00:00至2023-06-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6)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0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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