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城市创建中大街(河汾路至工业路)提质改造工程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410LK202305300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园林城市创建中大街(河汾路至工业路)提质改造工程以临开行审研批﹝2023﹞2号文件、临开行审设批(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部,资金来源为财政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园林城市创建中大街(河汾路至工业路)提质改造工程。
2.2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2112.77万元。
2.3建设地点:临汾经济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
2.4建设内容: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两侧新建2.5m绿化带+7.0m非机动车道,中大街与河汾路交叉口新增组团绿化并向东西两侧延伸3m宽绿化带;河汾二路~河汾一路段为生态森林段,该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节点游园及人行道及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河汾一路~工业路段为健康宜居段,该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处口袋公园提质改造、两侧绿化景观、人行道及市政基础设施提升。
建设规模:工程起点位于河汾路(KO+000),终点位于工业路(K1+266.827),途径河汾路、河汾三路、河汾二路、规划三路、河汾一路、工业路,全长1266.827m。其中河汾路~河汾二路段为工业科技段。
2.5招标范围: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道路相关专业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安全员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市政施工员、质量员、劳务员等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具备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相关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5.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并且是施工单位,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3.5.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5.6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进行主体库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3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6日23时59分。
5.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办理CA 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登陆区,点击-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6530200
5.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6.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6.2.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6.3.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8时00分
6.3.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06月30
日08时00分-09时00分
6.3.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6.3.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6.3.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8、监督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部
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57-222383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路1300号三层311室(天猫养车楼上)
联系人:翟先生、曹女士
电话:0357-2211675、1322368991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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