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次物资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渝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本次招标的大宗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注: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自重庆枢纽重庆站引出,途经重庆市的彭水县、黔江区,与在建的黔张常铁路贯通。施工区域里程D4K235+424~D2K242+204.66,施工区域主要位于彭水县境内。起于彭水县谭家坪隧道出口段,线路向东行进,止于黔江区刘家山隧道出口,线路总长8.9km,设计时速为350km/h的双线高速铁路。
2.2主要工程数量
本项目主要工程数量有桥梁3座,合计长度806.06m,路基5段,合计总长848.3m,隧道3座,合计总长7269m,涵洞3座,合计总长67.24m。项目重难点及控制工程为刘家山隧道,隧道全长为4986延米。
3.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及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3.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函。
3.4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一定垫资能力,具备近两年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2021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但必须提供成立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企业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 水泥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拥有年产 200 万吨旋窑生产能力,且拥有自己的熟料生产基地或唯一熟料来源,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
3.8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9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的近两年以来投标物资产品通过省部级检测、检验质量合格报告。
3.10其他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11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2023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投标。
3.1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可以代理两个符合前述要求的水泥品牌参加投标。
4.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4日至6 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购买电子招标文件,以QQ邮箱形式发放招标资料.投标人购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须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标书款后 5日内到付寄送,邮寄费投标人自行负责。
5.4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包件费打到指定账号,并附打款凭证发至邮箱 940828361@qq.com,178834036@qq.com备注注明中铁十七局太原分公司重黔项目+包件号,招标人确认收到打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
打款信息如下: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收款账号:3183010104001975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彭水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 6月 24 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24日10:00时,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重庆市黔江区沙坝乡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没有按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
①时间:2023年6月24日10:00时。②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重庆市黔江区沙坝乡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沙坝乡脉东社区中铁十七局太原分公司重黔项目
邮 编: | 409012 | |
联 系 人: | 谷先生 | 韩先生 |
手 机: | 18943428686 | 15234358226 |
电子邮件: | 178834036@qq.com | 940828361@qq.com |
户 名: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 |
账 号: | 31830101040019756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彭水支行 |
2023年6月4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招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购人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SN-01 | 水泥 | 散装P.042.5 | 吨 | 400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 | 500元/包件 | 0元/包件 |
水泥 | 散装P.042.5 | 吨 | 8000 | ||||
水泥 | 低碱散装P.042.5 | 吨 | 6000 | ||||
合计 | 吨 | 54000 |
注: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11标项目经理部 | |||
招标编号:ZT175-2023-005 | |||
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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