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潭小学(高新区凤凰小学东校区)室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潭小学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小学,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室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20230605-01001
一标段编号:GX-GC-20230605-01-01
二标段编号:GX-GC-20230605-01-02
2.2项目名称: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潭小学(高新区凤凰小学东校区)室外工程
2.3建设地点:泰安高新区
2.4项目概况:详见图纸;
2.5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第一标段 45 日历天;第二标段 40 日历天。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8月14日;
第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8月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括体育场、校园沥青路、绿化、树池、铺装、围墙、室外管网工程等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包括龙潭小学10kV配电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第一标段: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
2.9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 1187.794405万元;
第二标段: 270.85678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第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第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第二标段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自2023年6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小学
联 系 人:李川
电 话:0538-8939707
代理机构:山东瑞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中天城市广场12楼
联系人:片兆慧
电话:0538-8561788
电子邮件:ruidataian @163.com
8.异议受理
8.1 异议可以采用线下(书面形式、单位加盖公章)或线上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人:片兆慧
联系方式:0538-8561788
8.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高新区;监督科室: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联系方式:0538-8938987。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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