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五丰镇新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上店水库工程施工
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万安县五丰镇新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上店水库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
2.1.1项目建设范围:新建小(1)型水库1座,总库容108万立方米。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34.2 米,最大坝高34.2米,坝长188 米,顶宽6米,坝顶设5米宽混凝土路面;水库溢洪道为开敞式有坎单孔宽顶堰,堰顶高程132米,溢流堰净宽3米;水库输水隧洞为城门洞形钢筋砼结构,隧洞总长237米;新建水库上坝混凝土公路,总长1.15千米;新建引水陂1座,其引水管道2.1千米,管道直径450毫米;新建输水管道3.91千米,管道直径630毫米。
2.2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为9499.91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设备采购费和设计费约53583345.02元。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勘测设计及图审备案、预算编制、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2.3.1 设计部分范围:在原有土建基础上进行施工图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后续设计服务(含图审备案、设计变更等全部设计服务相关内容)。
2.3.2施工部分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含项目涉及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培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项目实施期间相关外部协调(承担相关费用)等全部相关内容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新建小(1)型水库1座,总库容108万立方米。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坝,坝顶高程134.2 米,最大坝高34.2米,坝长188 米,顶宽6米,坝顶设5米宽混凝土路面;水库溢洪道为开敞式有坎单孔宽顶堰,堰顶高程132米,溢流堰净宽3米;水库输水隧洞为城门洞形钢筋砼结构,隧洞总长237米;新建水库上坝混凝土公路,总长1.15千米;新建引水陂1座,其引水管道2.1千米,管道直径450毫米;新建输水管道3.91千米,管道直径630毫米。
2.3.3设备采购范围: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具体以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的工程量、采购清单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5计划工期
2.5.1施工工期:约1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月27日止。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确保如期开工,如因施工图设计进度问题造成对本工程建设进度造成影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履约不良行为上报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设计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工)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2]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5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或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无在建工程。
3.6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且均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等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其中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为联合体,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9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10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投标企业开标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情形(若为联合体,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交易主体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拟投入的企业资质、人员、业绩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库中登记且状态为审核通过,且登记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 22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万安县水利局进行监察、监督。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各投标人以转帐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生成的虚拟子帐户中,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③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根据《关于修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9】7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
(2)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必须能通过互联网查询(无需授权),即可在相关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提交的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有体现。
(3)银行保函由招标代理负责收取和退还,退还方式由招标代理与投标人自行商定。中标公示期内,如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未接到任何招标投诉等其他情况,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银行保函。中标人提交银行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4)如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通过异议、投诉等其他途径,收到反映投标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核实,由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上午8:00。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9、开评标现场防疫工作规定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单位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也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因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投标人自行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人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清晰度负责。
9.2、因本项目为EPC项目,考虑开标时系统不稳定等情况,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9月21日17:00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指定收件地点(注:快递封面需备注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予以拒收),以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万安中大道17号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收件人:刘先生 ;电话/固定电话:13086169676;邮政编码:343800)。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逾期送达者予以拒收,邮寄过程若有遗失、损坏或错寄等情况概不负责,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回。投标单位也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送达投标文件相关资料。以上要求邮寄的公司投标相关资料应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联系人: 罗先生
地址: 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2楼
电话:0796-5701022
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楼
电话:13086169676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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