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高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消防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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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7650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高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消防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高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消防设计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3】25号、高阳审批审字【2023】34号、高阳审批审字【2023】36号、高阳审批审字【2023】38号、高阳审批审字【2023】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高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消防设计建设地点:高阳县南关街东侧,网通路南侧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3820.86平方米(采用2000大地坐标系115.5°面积为63803.84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占地面积5753.05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5805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000.00平方米,可容纳学生人数3120人,建设内容包括各建筑单体建设,路面硬化、管网铺设及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设备。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服务周期:合同签定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1 00:00至2023-09-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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