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元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元行审审字[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元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②建设地点:元氏县前仙乡、槐阳镇、宋曹镇、南因镇、殷村镇、南佐镇、姬村镇、马村镇、北褚镇、赵同乡、东张乡、苏阳乡、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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