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类别 | 标段 |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C类(土建工程) | 勘察设计 | K0+000~K21+500 | 21.50km | 里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作内容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 1.4.4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5 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20分;技术能力:0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10分。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0%至3%,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1%,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程度:一般得6.0~7.4分、良好得7.4~8.7分、优秀得8.7~10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勘察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平纵面设计详细程度:一般得6.0~7.4分、良好得7.4~8.7分、优秀得8.7~10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一般得3.0~3.7分、良好得3.7~4.3分、优秀得4.3~5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一般得3.0~3.7分、良好得3.7~4.3分、优秀得4.3~5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一般得3.0~3.7分、良好得3.7~4.3分、优秀得4.3~5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2分,最多加8分。说明: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20km。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6;(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3。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0分 | 技术能力 | 0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每累计增加完成25km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加2分,最多加10分。说明:类似工程业绩以全国公路管理系统的业绩信息为准。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情况 | 5分 |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5分);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 4 分/次;(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扣 1 分/次。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0分 | 信用评价 | 5分 | 信用等级分值(5分):信用等级为 AA、A、B、C 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 5、 4.75 、 4.45 、 3.6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款的规定。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1.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 评标组织1.2.1 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3)按照评标程序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是: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数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3.6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3款: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6款: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拾取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扔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土建中标候选人。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业绩要求 |
近 5年内(即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完成:累计25 km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10km)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
信誉要求 |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级。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即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线路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类或岩土类中级职称 |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或测量专业工程师 |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工程师 |
设计代表(后续服务人员)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可由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 |
标段类别 | 标段 |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C类(土建工程) | 勘察设计 | K0+000~K21+500 | 21.50km | 里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作内容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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