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MJZB2024-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3】114号、敦发改审批字【2023】137号、敦发改审批字【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敦化市实验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敦化市实验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配套设备)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其他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9537㎡,新建综合楼1栋4519.88㎡,项目建成后可设置容纳160人的通用技术教室2259.94㎡,容纳1000人报告厅,校史馆和社团文化室2259.94㎡,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敦化市胜利街道学府街敦化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出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人员信息应当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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